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原自治区信用社联合社和银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新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8年12月8日获得原中国银监会开业批复。目前,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16亿股,其中,法人股占比71.01%;自然人股占比28.99%。按出资性质分,国有股份占比28.26%,民营股份占比42.75%;自然人股份占比28.99%。
改制后,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独立架构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了“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相互制衡的管理模式。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厘清各机构股东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责,规范决策、经营、监督行为,形成董(理)事会主抓战略方向和决策、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经营层专注执行落实的治理机制。
自2008年12月成立以来,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先后向区内19家县市联社(农商行)投资入股,平均持股27.7%,成为各县市联社(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派出管理人员担任19家县市联社(农商行)的理(董)事参与管理,在股东会上行使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参与县市联社(农商行)的管理,享受股东的利益,承担股东的义务,由此形成了金融持股的“宁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