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盐池农村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各位董事:
经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经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159号盐池农村商业银行五楼会议室。
二、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投票
三、参会人员
会议出席人员:本行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本行全体董事。
会议列席人员: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审议及通报事项
(一)关于《盐池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股本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盐池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盐池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股东参会要求
(一)截至2026年3月27日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行的股东;
(二)请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股东参会确认书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送达至本行联系人处。
联系人:盐池农商行董事会办公室 郭森鹏
联系电话:0953-6013730
六、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由股东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股权证、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并在参会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具股权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并在参会时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股权证、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权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各位股东如有其他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请于3月27日前将议案传真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提前30分钟签到,请参会股东及代理人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9:30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会务联系人:郭森鹏
联系电话:0953-6013730
电子邮件:649709365@qq.com
传真:0953-6013730
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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