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永宁农村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各位董事:
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拟定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
(二)会议地点:本行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对董事会成员2025年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审议《永宁农村商业银行202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召开永宁农村商业银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出之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会议特邀领导;
(三)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中层管理人员、机关全体员工;
(五)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股东参会要求
(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也可以不是本行的股东;
(二)股东参会确认书和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3月20日下午17时前送达至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处。
联系人:刘嘉联系电话:0951-8020692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由股东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股东参会确认书,并在参会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并在参会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置备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该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提前半小时进行签到,请参会股东及代理人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9:00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会务联系人:刘嘉
联系电话:13909599179 0951-802069
宁夏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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